台南市佳里區1名50歲林姓男子(在監服刑),去年11月27日酒後騎車追撞前方車輛,雖未造成人員受傷,但因他1年內4次酒駕,顯毫無畏懼且無悔改之意,法院依法將他判刑7月。
法院調查,去年3月間,林男第一次酒駕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,7月間,林男再次酒駕被逮獲,被撤銷緩起訴,分別判罰8萬元罰金、拘役50日,10月間,林男第三次酒駕被查獲,法院判徒刑4月。
去年11月27日他再度酒後騎車,在佳里區追撞前方車輛,雖未造成人員受傷,但酒測值達0.43毫克,法官認為林男1年4犯,顯毫無畏懼且無悔改之意,判刑7月。

Read More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